沙市区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序号41)整改销号工作 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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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事项

加大湖泊治理力度,坚决做好退垸还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

二、整改目标

推进我区湖泊水质持续改善。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完成沙市区长湖退垸还湖,清退长湖洼垸面积1440亩,马志湖围垸3150亩,实现了长湖与马志湖围垸内的水系连通。

2.划定了水产养殖禁养区。实现了湖泊禁止人工养鱼。4个城中湖实施渔业自然增殖、以渔净水控藻

3.实施精养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实施“外封闭、内循环”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养殖优质、特色、绿色、生态水产品。

2021年12月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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