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沙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补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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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做好老旧小区管理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完善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推动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调动小区业主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切实解决老旧小区物业失管和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促进物业管理发展的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为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切实做到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坚持行业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奖补激励,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向市场化管理轨道迈进,营造整洁、有序、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奖补范围及标准。这一部分针对沙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奖补方案给出详细范围以及明确的标准。将沙市区住宅小区按照建成年限基础设施覆盖程度标准划分为一类小区和二类小区(老旧小区),同时全区每年将对一类小区分别评选10物业管理先进小区和10优秀业主委员会进行授牌表彰;对二类小区评选出20物业管理先进小区、从该先进小区推选出物业管理先进个人以及基本实现管理的小区针对上述二类小区进行一定奖励和补助

第二部分是评选条件。针对参与评选的小区,根据一类、二类小区本质特点的不同制定适用于相应类型小区评选条件和标准,以确保一类小区和二类小区在各自的评选条件和标准下,能建立起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体系。

第三部分奖补程序。每年12月份采取小区申报社区初审街道复审→部门考核财政拨付的形式,对申报奖补的小区进行层层审核把关,保障审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其中各街道社区对申报的奖补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奖励对象要是物业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社会评价高的先进典型,奖补对象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激励扶持效应。

第四部分是落实方案的相关要求。从方案提出到落实中间还有段过程,为压实责任使方案得以顺利实施提出相应要求:加强部门职责,切实履行好相关部门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应;对奖补资金进行监督,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建立长效机制共建美好家园。

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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