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沙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15
字体【
分享到: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我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医保管理和医保服务向下延伸,切实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一体化,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区医保服务中心深入一线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沙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1.《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94号)

2.《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基层医保经办创建优良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任务“五统一”

1.统一机构设置。(1)统一机构名称和服务场所。(2)统一工作职能。

2.统一人员配备。(1)合理配置站室工作人员。(2)明确站室工作人员职责。(3)加强站室工作人员管理。

3.统一服务事项。(1)明确站室服务事项。(2)规范站室服务流程。(3)创新拓展服务方式。

4.统一行为监督。(1)坚持“三公开”。(2)全面开展“好差评”。

5.统一运行保障。

(二)实现效果“四更加”

方案实施以后,经办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经办服务流程更加简洁,经办服务制度更加健全,经办服务体验更加便捷。

(三)实施步骤“四阶段”

1.调研部署阶段(2022年1月一3月)。2.建设培训阶段(2022年4月一6月)。3.运行评估阶段(2022年7月一9月)。4.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9月-12月)。

(四)保障措施“三方面”

从三个方面保障《方案》有效落实执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沙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三是严格督办检查。通过督导检查、通报等途径,确保一体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