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
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四类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其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是指申请身份认定前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