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沙市区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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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实施初中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原则;

(二)坚持对口直升,整班分配原则;

(三)坚持平台招生,随机派位原则;

(四)坚持分类依次,通知入学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学生类别

1.A类:分配生。即具备沙市片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城区学生以对口直升和整班分配的形式进行分配。乡镇小学学生直接升入对应的乡镇初中就读。荆州市沙市实验小学(恒隆校区)学生在开发区实验中学和沙市九中进行整班随机派位。2023年沙市片区小升初整班分配方案见附件。

2.B类:政策生。即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和非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的招商引资项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高管(限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原始股东、台胞及重点台属、组织部门委派且服务期一年以上的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楚才卡”持有人等子女。

具有体育方面突出才能,并有志继续发展的高水平后备人才,由获准学校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相关专项测试,报区义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取。

3.C类:调剂生。即由于返乡、随迁和择校等原因,需要协调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具体分下列类型:

(1)返乡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沙市区户口和房产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

(2)随迁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购房、工作、有合法居住证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未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3)外籍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居住在沙市区的非中国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4)择校生:即具有沙市区小学学籍且放弃分配生资格,选择自主择校的学生。荆州市沙市实验小学(恒隆校区)毕业生不可参与沙市区其他学校择校(若本人或监护人有沙市区户籍或房产可参照返乡和随迁学生执行)。择校生可选择一所学校参与择校随机派位,选择择校视其放弃分配生资格,随机派位未中签的择校生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二)相关证件。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国网学籍号;

2.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办结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3.房产证明(因返乡、随迁等原因申请就读的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具有独立房产,其房产办结日期为2023 年5月31日);

4.无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沙市辖区的六个月以上的居住证、一年以上沙市区社保证明、经商或务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工商营业执照需是监护人本人)、近3个月水电使用凭证。

(三)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对口直升,整班分配(7月7日)

一校对口的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应初中,不能一校对口的小学依据多校对口分配方案,采取随机派位(抓阄)的办法整班分配。其班级去向的确定,以学籍管理平台数据为准,由家长代表随机抽选,确定班级对口中学。操作全过程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家长代表现场抓阄,接受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领导、媒体记者以及学生家长代表的现场监督。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抽号结果。

第二阶段:注册登记(7月10日—7月12日)

学生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闭短信拦截功能,以方便接收平台短信)关注“沙市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义教招生”小程序中“小升初”模块(7月10日8:00—7月12日17:00开通)。分配生家长可在小学教师指导下登录。选择异地就学将视其放弃分配生资格,如果最终未被异地学校录取仍返回沙市区就读,则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沙市城区内小学毕业放弃分配生资格的调剂生,直接在平台上提交意向申请。非沙市区小学毕业生可到意向学校也可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册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核。对符合在沙市区就读条件的学生,意向学校不得拒绝其注册登记和无故审核不通过。有择校意向的学生只能参加一次随机派位。各校7月15日将招生材料统一送至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平台开放期间,家长自行填报或修改信息并确认提交。平台关闭后,将不再受理任何报名信息和学校志愿变更。逾期未完成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分配生资格,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政策生根据《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生入学规程》相关要求申请办理。

第三阶段:依次录取(8月21日—8月22日)

由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A、B、C三类顺序依次预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或调剂安置方式录取。

第四阶段:随机派位(8月23日)

随机派位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家长代表现场抓阄,参与人员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媒体和随机抽取的相关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代表等。派位结果现场公示,随机派位未中签的学生,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在招生平台上点对点告知家长。

第五阶段:报到注册(8月25日—8月26日)

学生凭招生平台入学通知信息,到录取学校核对名册后正式报名,区外调剂生在学校取回证件原件。学校将录取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基教股进行电脑平行分班。8月31日上午在各校张榜公布电脑分班结果,开学后学校凭录取名册到区教育局基教股为新生办理学籍。

(四)特殊生入学办法

小学应届毕业的特殊生能随班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录取到就近初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但能生活基本自理的录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以残疾证等级为依据注册特殊教育学校学籍后,由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非沙市区户籍且不符合随迁生条件的特殊学生需要到沙市区就读的,需由其户籍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函件进行风险担保,并承担该生的公用经费。

(五)以下情形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和资料审核确认的;

2.被录取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六)关于转学插班。2023年秋季中小学转学插班将于8 月22日在区教育局现场登记,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置入学。登记时请监护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①房产证。②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③国网学籍号。④成长手册或期末成绩证明材料。⑤出生证。不接受不具备在沙市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转学插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法规意识、基本政策、基本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讲清楚2023年小升初招生的平台招生、整班分配、依次录取、随机派位等关键程序,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建工作专班。在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生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招生办公室下设招生接待办,接待办设在区教育局S108 室。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并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接待、指导信息登记等工作。同时,城区各初中学校派一名中层以上招生干部,按要求轮流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接待办公室值班,做好来电来访群众电询或面询等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法治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向社会和招生平台公布咨询接待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要维持正常招生秩序,对于无理取闹、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要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平台和招生接待办只在招生期间工作日开放,招生工作结束即行关闭。初中招生工作可咨询区义教招生接待办(区教育S108室,咨询电话:0716—410385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下午2:30 —5:30)。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做到“六严”(即严格招生程序、严禁大班额招生、严格通知入学、严格平行分班、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电脑平行编班,各初中学校要向区教育局作出书面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各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纪律监督。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16—8883772

区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0716—4103878

本方案解释权属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23年沙市片区小升初整班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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