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工程有关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荆人社发〔2022〕6号)。
2.政策受理对象:经市、区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年检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扶持条件及标准:经荆州市、沙市区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年检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沙市区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对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沙市区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的,标准为20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免费推荐高校毕业生成功就业1年后,向沙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4.申报材料:
(1)《荆州市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联系电话:0716-881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