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补贴】沙市区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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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执行依据:《荆州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才聚荆楚·凤鸣荆州”工程有关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荆人社发〔2022〕6号)。

2.受理对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3.补贴标准:给予企业和个人各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4.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申请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个人高校毕业证(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5)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5.政策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6.联系电话:0716-88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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