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民政局关于恢复办理婚姻登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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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恢复办理婚姻登记的指导意见》,沙市区民政局为满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证件需求,经请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于2020年3月23日起恢复婚姻登记办理工作(3月20日开通网上预约通道),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约登记

1、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部登记业务(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证)实行网络预约登记。原则上按照先预约再办理的程序进行,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网络预约方式,选择预约日期及预约时间段办理预约登记申请。

2、预约方式及流程:

微信关注湖北民政公众号(手机)→民政服务→网上婚姻预约。

二、持码登记

婚姻当事人办理登记业务时应主动出示湖北省健康绿码(对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人员,可凭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和预约凭证。严格按预约日期及预约时间段,叫号排队进入婚姻登记大厅办理婚姻登记。

三、特别提示

婚姻当事人办理登记业务时须携带好本人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同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绿码查验、登记和体温检测。办理业务时请自觉在等候区等候,面部识别时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即办即走,减少停留。

沙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联系电话:0716--8114519

沙市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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