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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的通知
沙市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3-23

      为做到疫情防控与生产建设两不误,为我区复工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保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于2020年3月24日起恢复平台运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项目原则上解除暂停状态,但各项目恢复交易时间由项目业主确定后采用公告或澄清等方式予以公布,业主未发布项目公告明确项目澄清、答疑、开评标等招投标具体活动时间的,相关项目视为保持暂停状态。请相关市场主体关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所公布的相关项目信息。

2. 对解除暂停状态的项目,业主在开展交易活动的同时应确保提疑及异议渠道的畅通,并在相关交易文件中明确合法的提疑及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监管部门正常受理相关质疑和投诉。

       3. 项目业主应严格贯彻《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规范开展招标活动,对因疫情管控措施影响投标、开标、评标活动的,可以在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相关应急处理措施,但应确保项目竞争度,为优质的投标质量创造条件。

4.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创新服务管理措施以有效减少人群聚集,强化防疫管控,原则上对项目的服务咨询活动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市场主体应积极配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的防疫管控措施,并采取必要手段尽量减少现场交易、咨询活动。

联系人:涂峰     联系电话:0716-8883870

邮箱:ssqzfcg@163.com

咨询地址: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0号(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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