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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采购公告
沙市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5-28

    根据沙采计备TS2020001号计划函要求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荆州市沙市区财政局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沙市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2020052

二、项目名称:沙市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采购内容情况说明

为规范财政资金存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监察发[2016]1号)精神,对沙市区财政资金办理定期存款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具有创造存款货币功能的银行机构。投标人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应达到监管标准。

(二).存款期限:6个月。

(三).存款金额:15000万元。

(四).中标单位的确定:按投标利率从高向低选择前四名确定为中标单位。

(五).存款金额的分配:由中标单位以利率高低,按4:3:2:1的比例分配存款总额。若某档报价出现相同利率时,采用递加方式(如第一名出现两家时,将第二档的分配金额累计到第一档,两家单位平均分配,以此类推)。

(六).中标单位应与财政部门签订《定期存款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存款期限及法律责任等。

(七).存款到期后,中标银行应按约定将存款本金、利息分别足额划回沙市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如遇到账日为节假日,还款日顺延,每日利息仍按票面利率计算。款项划回后,相关证明、协议自动失效。银行中标后到时放弃办理定期存款或不履行《定期存款协议书》规定,到期以各种理由不办理定期存款支取手续的,连续3年不得参与财政资金存放公开招标。

(八).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资金支付需要等,区财政局可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定期存款,中标银行应积极予以办理。提前支取部分按定期存款票面利率和实际存放天数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按原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荆州监管分局依法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3.投标银行资质为一级支行及以上机构,同一家银行只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4.投标银行的投标利率,需提供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六、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本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9207)报名。(复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

1.报名表采购公告下方下载

2.营业执照(三证未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金融许可证。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529日至202064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619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9栋201室)。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州市沙市区财政局          

联系人:胡庆                       

联系方式:0716-8850973

集中采购机构: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人:何继雄

   电    话:0716-8883874  

报名表:

报名表.docx

招标文件:

区财政局资金存放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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