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荆住保办发【2018】3号文件规定,以下4户家庭经社区受理,街办初审,民政、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符合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后纳入轮后库。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共15天)。
受理举报单位:荆州市房屋征收补偿与住房保障中心(江津西路267号三楼)
举报电话: 0716-4087698
2021年12月1日
附: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共4户)
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共4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