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35372
发文单位:
沙市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2-17 15:24:24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无
一、整改事项
要进一步优化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规划设计,积极探索截污治污模式,强化水生态环境修复,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积极探索水生态环境治污修复新模式。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构建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区、镇(街办)两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已全部履职到位。明确了各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组成部门职责,并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沙市区河湖长制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严格考核,确保沙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发展。
2.强化能力建设,印发了《沙市区民间河湖长工作实施方案》,试点聘用民间河湖长,推动治水工作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实现“万名民间河湖长守护千万河湖”的良好局面。
3.印发了《沙市区深化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时间进度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工作。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按时间节点推进。定期巡查,完成雨污分流混错接点改造。组织环卫公司,对水体落叶等进行清扫、打捞,对流域周边环境进行清扫,保障水体环境卫生。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保障垃圾日产日清。
4.完成沙市区长湖退垸还湖,清退长湖洼垸面积1440亩,马志湖围垸3150亩,实现了长湖与马志湖围垸内的水系连通。
5.对全区27条河流和54条干支渠进行了划界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2021年12月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