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35371
发文单位:
沙市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2-17 15:23:4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无
一、整改事项
荆州市要珍惜丰富的水资源,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的重要论述,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聚焦“水”这个主题、解决好“水”这个痛点、做好“水”这篇文章,做到水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带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获得感。
二、整改目标
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构建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区、镇(街办)两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已全部履职到位。明确了各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组成部门职责,并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沙市区河湖长制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严格考核,确保沙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发展。
2.强化能力建设,印发了《沙市区民间河湖长工作实施方案》,试点聘用民间河湖长,推动治水工作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实现“万名民间河湖长守护千万河湖”的良好局面。
3.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做好“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主题宣传教育,促进河湖长履职尽责,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利用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宣传报道河湖长制先进人、先进事迹,积极向上推送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基层河湖长制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
2021年12月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