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沙市事业单位招聘 59 人(含岗位表)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对于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考生可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沙市区人民网站进行公告。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专业资格类证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报考者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报考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能证明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必须提供至少一项。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任一环节被查实或认定为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六、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岗位计划数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2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按各占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笔试加分。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专门窗口提出申请,经各项目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报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此次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八、体检和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公示和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聘用

(一)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沙市区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具体网址如下:

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ashi.gov.cn)

附件1:沙市区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沙市区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沙市区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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