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1.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后厨卫生管理;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肉类食品;不得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原料加工食品;不得销售“三无”等假冒伪劣产品。
2.各经营者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公示的价格要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突击涨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或散布涨价谣言。
3.餐饮业要标价清晰,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得强制收取茶水费、餐具费;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结算时擅自加价。
4.住宿业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网络平台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取消订单或到店后擅自提价;不得突击涨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
5.交通运输业要严格执行计价标准,严禁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旅游及相关服务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做好收费公示,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政策,严禁在出售门票时强制捆绑销售保险、讲解服务或其他商品。
6.各类停车场要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或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在公示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应当按照公示内容和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加价。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各电梯使用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对检修、停用的电梯,要在醒目位置予以告示,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电梯维保单位要按时、保质做好日常维保工作,严禁虚假维保。
8.各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严禁缺斤少两、计量作弊,不得在定量包装净含量上弄虚作假或过度包装。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