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省级科研专项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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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沙政办发〔2020〕23号)

政策条款

对我区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中、省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20%给予奖励。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沙市区对2022年3家承担省级科研专项的企业根据省级到位资金的20%给予奖励,共计30万元。

案例一:湖北望新建设有限公司《复杂地质环境下顶管掘进洞壁稳定性研究》项目获省级经费50万元,奖励10万元。

案例二:荆州市赛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耐高压气密封SLIM安全阀的研发》项目获省级经费50万元,奖励10万元。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

李燕

联系方式

0716-888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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