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沙政办发〔2020〕23号) | ||
政策条款 | 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 ||
具体案例 | 案例概述:沙市区对2022年1家获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的企业奖励20万元。 案例一:荆州市恒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获省级星创天地备案,奖励20万元。 | ||
政策执行 部门 | 沙市区科学技术局 | ||
联系人 | 李燕 | 联系方式 | 0716-8883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