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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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9号)

政策条款

强化考核激励。鼓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加大对扩消费促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根据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质效等,对2021年度增长较快较好的全省5强消费市(州)、10强消费县(市、区)和30强消费乡镇,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沙市区1家企业经认定为“30强消费强镇”, 区商务局拨付奖补资金200万元。

案例:关沮镇经认定为2021年度30强消费强镇,2023年区商务局拨付奖补资金200万元。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商务局

联系人

袁威

联系方式

1379752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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