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 《沙市区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沙政发〔2022〕14号) | ||
政策条款 |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对各类限上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直营店,其连锁直营门店达到5家且累计零售额3000万以上,并纳入我区统计数据的,在沙市区范围内每新增一家门店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
具体案例 | 案例概述:2022年,沙市区1家企业符合发展连锁经营的政策条件,发放奖补资金4万元。 案例一:荆州市永德信购物广场2022年新开连锁门店2家,奖励4万元。 | ||
政策执行 部门 | 沙市区商务局 | ||
联系人 | 袁威 | 联系方式 | 13797526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