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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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沙市区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沙政发〔2022〕14号) 

政策条款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对各类限上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直营店,其连锁直营门店达到5家且累计零售额3000万以上,并纳入我区统计数据的,在沙市区范围内每新增一家门店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2022年,沙市区1家企业符合发展连锁经营的政策条件,发放奖补资金4万元。

案例一:荆州市永德信购物广场2022年新开连锁门店2家,奖励4万元。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商务局

联系人

袁威

联系方式

1379752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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