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沙市区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沙政发〔2022〕14号)
政策条款
鼓励工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鼓励企业工贸分离,促进制造与商贸深度融合,对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成独立法人销售公司(电商企业除外)且首次纳入限上统计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具体案例
2023年度正在办理中。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商务局
联系人
袁威
联系方式
13797526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