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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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沙市区关于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沙政发〔2022〕14号) 

政策条款

鼓励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鼓励企业入限纳统,对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零售企业奖励10万元,批发、住宿和餐饮企业奖励5万元。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沙市区对2022年107家新进限额商贸企业,兑现奖励资金655万元。

案例一:24家零售企业纳入沙市区限上商贸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如荆州市大光明眼镜有限公司。

案例二:83家批发、住宿、餐饮企业纳入沙市区限上商贸企业,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如湖北福坦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商务局

联系人

袁威

联系方式

1379752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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