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综服、跨境电商、境内展会和服务贸易事项)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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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综服、跨境电商、境内展会和服务贸易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条款

1.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对经省级备案的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按国家级开发区(园区)40万元、省级开发区(园区)3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以后年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标准进行支持。

2.加快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对跨境电商企业平台进驻及服务费等方面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50%,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出口转内销展会等,对企业参展的展位费予以补助(因疫情影响推迟或者取消展会,企业已支付且无法追回的展位费视同参展),单个项目的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90%。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2022年,区商务局拨付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58.8万元。

案例一: 荆州市沙市区福坦威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获2021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综服事项)30万元。

案例二: 湖北福坦威进出口有限公司获2021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28.8万元。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商务局

联系人

袁威

联系方式

1379752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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