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 《沙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第10期 | ||
政策条款 | 征地风险评估费纳入征地成本;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工业用地项目,土地评估、用地勘测费及图纸、报纸公告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由区财政预算支出。 | ||
具体案例 | 案例概述:2023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350余万元购买第三方服务,解决工业用地征地风险评估费、地价评估费、勘测费及出让供地图纸、报纸公告等费用,减少企业直接支出。 案例一:2022年,湖北冉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减少企业支出74945元 案例二:2022年,湖北欧楚门窗有限公司,减少企业支出34264元 | ||
政策执行 部门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 | ||
联系人 | 吴松华 | 联系方式 | 18986651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