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促进市场行政监管规范化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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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检发办字〔2023〕4号)

政策条款

强化对涉营商案件执法司法活动的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依法监督涉市场主体行政案件公正审理,促进规范行政机关市场监管行为,推动行政机关建立企业行政合规制度,助推服务市场主体效果最大化。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促进行政监管规范化,高效服务市场主体”专项活动,通过综合运用协调方式,促进涉企争议的实质化解,共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并制发了检察建议。

案例:荆州市沙市区某某服务中心行政违法监督案一案,申请人荆州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该行政机关因缴纳社保产生行政争议,我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积极能动履职,组织双方到检察机关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协调会,通过释法说理并提供有效建议,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通过办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余辰

联系方式

1324719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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