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受理机制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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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检发办字〔2023〕4号)

政策条款

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受理机制。对受理的相关案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全面推广运用“湖北省检律衔接平台”,为律师代理涉市场主体案件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受理机制,目前已受理155件涉营商案件,通过政法协同平台快速流转案件,做到了“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在案件流转的同时,推进现场阅卷、网上阅卷与异地阅卷工作,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案例一:2月6日,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段律师求助,因其代理的案件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希望可以通过本院实现远程阅卷。工作人员查验情况后迅速联系渝北区检察院案管中心,经沟通,渝北区检察院将电子卷宗推送至本院,本院审核申请材料后将刻录有电子卷宗的光盘交给段律师,仅通过几分钟时间顺利实现了异地阅卷的无缝对接。

案例二:(涉营商)章某等4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代理律师肖某于3月2日向本院案件管理中心申请互联网阅卷,接到请求后,工作人员立即查验律师三证,审核通过后将电子卷宗推送至“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账号下,律师即可成功阅卷。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彭振隆

联系方式

177406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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