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6号) | ||
政策条款 | 奖励对象为在荆州市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的拟申请奖励资金的上市或拟上市、挂牌企业。 1.境内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 2.境外上市。企业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上市。(略) 3.“买壳”或“借壳”上市。(略) 4.将外地上市公司迁至荆州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回荆州市。 5.新三板“挂牌”及转板。 6.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 ||
具体案例 | 案例概述:2022年,沙市区对2家IPO上市企业共计奖励1550万元。 案例一: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交所IPO成功上市,公司从新三板创新层上市,按照政策一次性奖励850万元。 案例二: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主板IPO上市,公司在国内A股主板上市的,按照政策奖励700万元。 | ||
政策执行 部门 | 沙市区政府办(金融办) | ||
联系人 | 周易 | 联系方式 | 0716-8883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