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纳税大户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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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工商企业纳税大户的通报》(沙政办发〔2023〕5 号)

政策条款

区政府决定授予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纳税过 1000 万元的工商企业“2022年度工商企业纳税大户”称号,每家企业根据纳税额度对应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沙市区对2022年度工商企业纳税大户进行表彰奖励。授予15家企业为“2022年度工商企业纳税大户”称号,每家企业根据纳税额度对应奖励,共计220万元。

案例一: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

案例二:荆州市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奖励30万元。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财政局

联系人

陈树山

联系方式

0716--885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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