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投”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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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指引【2022】2号

解决“招投标事项办理难”具体措施(二)

政策条款

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一网通投”。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2022年,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凭电子营业执照参与工程项目竞标活动,实现“一网通投”,不再受空间、人员和终端限制,大大节约了企业标书获取、制作及与投标相关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且全程无介质、零费用,仅免除CA数字证书年费一项,至少全年可为进场各类市场主体节约成本近100万元。

案例一:沙市区观音垱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参与投标单位59家。

案例二:沙市区岑河镇王三线综合整治项目,参与投标单位56家。

投标单位采用了电子营业执照参加项目投标,无需使用CA证书,每年可为每家投标企业减少办理CA证书的450元和每年200元的年检CA证书费用。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涂峰

联系方式

199072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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