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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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市发改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荆发改价格〔2021〕87号)

政策条款

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

具体案例

案例概述:2022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取消交易服务收费政策,共取消64个项目交易服务收费,涉及金额49万元。

案例:沙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崇文片组)项目-崇文4标,中标企业按照原标准应缴纳交易服务费1.4万元,按照政策予以取消。

政策执行

部门

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涂峰

联系方式

199072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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