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3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纳入国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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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在《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中,荆州市有8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纳入国家试点,其中沙市3项上榜。

荆州市纳入国家试点的改革事项分别是:松滋市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改革,沙市区创新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建设,沙市区开展个体工商户“分类分型”培育,沙市区、江陵县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税收管理服务探索,江陵县运用税收大数据助企供需“补链强链”,洪湖市探索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服务有效供给机制,荆州区推行“没办成,我来帮”涉税问题兜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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