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转校后中考统配资格

来信内容

事项标题: 七年级转校后中考统配资格
来信时间: 2026-08-29
来信人: 陈先生/女士
来信内容: 尊敬的沙市区教育局: 您好,向贵局咨询中考统配(指标到校)资格相关问题。 孩子七年级就读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现已收到教育局短信通知,初二上学期开学通过教育局正规转学流程,转入沙市第五中学报到,学籍将完整转入沙市五中,后续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九年级中考均计划在沙市五中参加考试。 依据荆教办〔2026〕1 号文件,“因非正常原因转学的,取消参与省重点高中、省示范高中统配计划分配资格”,现向贵局核实: 1. 本次属于开学批次、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跨区域正常转学,并非私自择校,此种情形,学生是否具备沙市五中对应的沙市中学、荆州中学省示范高中统配(指标到校)资格? 2. 学籍系统对此类七年级不在本校、八年级转入的学生,会做何种标记?是否直接判定无分配生资格? 3. 统配资格审核,是看手续是否合规,还是硬性要求七年级起始就在该初中连续就读三年? 网上查询到,应当是没有文件规定正常转学的不行,但是又说实际操作中即便地生、中考都在五中,七年级不在五中,依然属于中途转学,沙市区实操不给统配资格 盼书面明确答复,方便家长做好中考规划,感谢。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沙市区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8-31
答复内容: 您好!按往年荆州市高中招生方案,该生如果地理、生物考试与中考在同一中学,符合统配资格。具体要以学生参加中考当年的高中招生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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