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认定

来信内容

事项标题: 关于二手房认定
来信时间: 2026-06-09
来信人: 王先生/女士
来信内容: 政策解读一下,“由祖辈过户给直系子女的房产,不列入二手房范围。”请问父母的房产以买卖的形式售给子女,算二手房吗?还是说非要采取继承形式或者赠与形式才算?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沙市区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6-10
答复内容: 您好!2020年5月31日以后在沙市城区所购二手房,在部分学校对应的辖区将实行多校划片,时间界定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由祖辈过户给直系子女的房产不列入二手房性质(需提供相应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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