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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长信箱
关于二手房认定
来信内容
事项标题:
关于二手房认定
来信时间:
2026-06-09
来信人:
王先生/女士
来信内容:
政策解读一下,“由祖辈过户给直系子女的房产,不列入二手房范围。”请问父母的房产以买卖的形式售给子女,算二手房吗?还是说非要采取继承形式或者赠与形式才算?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沙市区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6-06-10
答复内容:
您好!2020年5月31日以后在沙市城区所购二手房,在部分学校对应的辖区将实行多校划片,时间界定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由祖辈过户给直系子女的房产不列入二手房性质(需提供相应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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