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独生子女奖励相关证明材料

来信内容

事项标题: 申请独生子女奖励相关证明材料
来信时间: 2026-06-08
来信人: 赵先生/女士
来信内容: 现在正在申请独生子女奖励,有2009年户籍由原所在地(荆州市石首市下属乡镇)迁至现户籍地(荆州市沙市区)的情况,需要本人到原户籍地开具生育情况说明吗?是否可以现户籍地和原户籍地直接对接核实?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沙市区卫健局
答复时间: 2026-06-10
答复内容: 独生子女的奖励的申报,需由本人自主完成申报,相关资料需自行提供,申报时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如涉及出具相关婚育情况说明,需本人配合原居住地村、社区调查核实后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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