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标题: | 沙市区鸿一网络有限公司劳动纠纷 |
来信时间: | 2024-03-26 |
来 信 人: | 王先生/女士 |
来信内容: | 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现已经离职也签离职书,但是部分工资也未给我们,2023年八月份上到2024年二月份离职。诉求一:要求返还我全额工资。诉求二:该公司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劳动法及欺诈职工行为。 |
答复部门: |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03-27 |
答复内容: |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201274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我院已与诉求人联系,了解了诉求人在湖北鸿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需要公司补缴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工作期间的社保。 2.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应由社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强制征收,属于行政管理范畴,诉求人可向沙市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