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标题: | 关于首套新房的购房补贴 |
来信时间: | 2023-11-23 |
来 信 人: | 罗先生/女士 |
来信内容: | 本人在2021年11月购置的首套新房,有没有购房补贴的资格 |
答复部门: | 沙市区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3-11-23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 1、经过调查,诉求人罗冲于2021年11月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 2、已与罗冲取得了联系,并详细讲解了荆政办发[2022]26号文件出台的《若干措施》的政策。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到项目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凭购房合同到项目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 3、处理情况:诉求人购房时间不在政策补贴时间范围内,因此不能申请这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