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社保退休的事宜

来信内容
事项标题: 女职工社保退休的事宜
来信时间: 2022-12-23
来 信 人: 张女士
来信内容: 女职工50岁退休政策,有什么条件?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2-12-26
答复内容: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185264)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经了解,诉求人今年46岁,累计缴费年限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养老保险未满十年。 2.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生产操作岗位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复函》(鄂人社函〔2019〕311号)文件规定,“在用人单位生产操作岗位工作的女职工申请年满五十周岁退休的,应当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且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 3.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向其解释了女性退休年龄相关政策。 办件单位:沙市区人社局社保股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0716-820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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