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至2月24日,我局就关于《沙市区被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公告期满,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
2024年2月26日